Creatives 文学岛

Short Stories 短篇小说

本栏收录原创短篇小说

慕鸿

王玉峰1963年11月生於中國江蘇省鎮江市,自號慕鴻,希伯來名蕭珊娜,孟錦宏之妻,育有一子二女。長於上海,祖籍福建省上杭縣。曾就學於南京大學,復旦大學,美國印第安娜大學布魯明頓分校,及美國羅薩利商學院,獲學士、碩士學位。1989年後居住美國,2000年入美籍,2016年攜夫與子一同皈依正統猶太教。曾创建中文文学网站 “时代专集”,后创建铭恩出版社Modim Press, Inc。著有白話詩及小說雜文,翻譯傳統猶太祈禱文及猶太聖經妥拉。

那一双远离人尘的眼

***你那一双深思的眼!像有透过云层的青色霞光从里面射出。当你半垂下眼帘,它们便像云缝里露出的星辰。有时,你微笑。于是,便有晨光乍起,洒满清风吹拂、波涛翻滚的海面,便有遥远到无声的音乐倾泻。你那一双远离人尘的眼!山中深潭似的清静,只储着绿荫,只储着苔影。***

     在国内时,她在英文系里考读。跑到美国来了,她就在中文系里做研究。是不是很有点讽刺意味?在中西部一座古典花园式的美丽学校,亚语学院座落在一幢可爱典雅、绕满常春藤的尖顶小灰石楼上。“麻雀虽小,五脏俱全”,竟还分了中文、日文与韩文几个系。在中文系待着,收获倒尚不算小:有一点资助,学到点道教,认识了几个文雅雅的台湾人,几个会说中国话的洋人。其中,最主要的,当然要算认识了彼特。

     彼特可说是个美男。一头金发,到夏天时在阳光底下会金得更厉害,几乎和阳光化作一体。但头发却还不是他美貌的精华所在。他那一双碧眼才是。没见过一双眼睛,像他的那样引人遐思。和他眼睛一样形状、一样色泽的,也还多,但彼特的,却有一种宁静恬淡与远离红尘的素质在其中,使人理解到,这个人,是个十分喜爱清静、退隐与无争的人。这一点,对她很有点吸引力,因到美国来后,她和大多数留学生一样,都是斗志高昂,撸起袖子,就准备挥刀砍伐,从荆棘丛中开一条光明大道出来。忽然见到那一双山中深潭似的眼睛,幽幽然然地坐在一边,凝视着她,怎不叫她心为之动呢?

     几次到教授家去开聚会,喝着香槟,便和彼特的眼睛互望起来。她和他其实还并没有说过多少话。有一天,晚会余兴,众人一起站到院中去观看放烟火。每放一个,或听有劈啪作响的,大家就哄叫一回,气氛不由得就变得极松散了。她微笑着,沉浸地享受彼特的眼睛。彼特也微笑着,频频回顾。一时间,真有些彼此眷恋。他磨蹭到她身边来,悄悄拉住她手。她只觉得,许多个晚上,独自于灯下想家时想流而未流的泪,忽然地都涌到眼里来。

他特别喜爱道教。对道教的诗、意境、理想都心向神往。他请她到他宿舍去坐坐。一进门,就看到一挂青绿山水画挂在堂中。重重叠叠的山、环环绕绕的溪流,一块大白石上,坐一位执竿渔翁。他一个美国人,倒喜欢这样的淡泊意境,是不是有一点滑稽?她坐在他的扶手椅上,手中捧着他斟上的绿茶。一缕淡淡茶烟飘出来,渐渐飘散在他和她之间。她忍不住又痴望向他的眼睛。那一双静若处子的眼。他向她伸出手来,手指长而白皙,指甲修剪整齐方阔,清洁可爱。她不能自已地也向他递过她的手去。 真有点奇怪,在他面前,她来美国的昂扬斗志总是趋向涣散,一股强烈思乡的感情反倒涌上来,噎得她几乎喘不上气来。

记得少女时,她也很爱孤独、幽静和沉思。那时的她,也曾钟爱唐诗与山水画。退隐山庄、与世无争、悠然垂钓,譬如沧海一沙鸥,都曾是她的理想之境。然而,事过而境迁。少女已长成了大女,社会天天都在催促她,快去竞争、去入世、去创业、去成功。那幽雅意境便成了一座久未涉足的荒园,留在了记忆深处。每当从外搏斗回来,灯下独坐,便有些隐约的思念浮现。不过,她总不让这样的感觉过分地抬头。那会使她觉得自己意志薄弱,不具成功者心态。但在彼特面前,这感觉太难抑制了。

 *** 记不住,它们究竟是什么颜色。是蓝么?还是银灰?烛光里,你用它们,对我唱。唱的是一首异国的歌。时光像流水,闪着光。记不住,它们究竟是什么颜色。也许是银色,也好像是淡青。烛灭了,黑暗消融了你。只看见它们,似黎明,仍在向我唱。唱的是一首泉水般潺潺的歌。***

 彼特有次对她说,将来要能一起去南美洲的乡下住有多好。他听说那里很缺中文教师,会很容易找到工作,并且,生活花费低,他们能买一幢可爱的农舍,可以有一大片种满花的园子。天气会很好,阳光普照,他俩与世无争,在那远离竞争的地方,悠然一世。可有多好!

真可惜,她不幸身为中国大陆来的留学生。有哪个大陆留学生来美国,不是期望着一番轰轰烈烈呢?不说烈火烹油,也得来个劈啪有声才行。不然,日后何颜以见江东父老?认识彼特以来第一次,她实在没有勇气抬起头来,去看他那纯澈的眸子。

她决定离开中文系和道教书,去找那一条她必须亲自品一遍、走一遍的单属於她自己的人生路。只是彼特那一双曾摄她魂魄的眼睛,实难从记忆中磨灭。时常地,劳累归来,独坐灯下,想起的不再是隐隐青山迢迢绿水,而只是他那诗也梦也的眼睛。还会有再进入那双眼睛的一天吗?她时常默默地问自己。

米 酒

      那年她十七岁,梳着披肩发。大学刚读完一年,放暑假,父亲领一家人回福建老家玩,大约也为了光宗耀祖,好让老家的亲戚们,看看他出息了的长女。她小时候曾去过老家多次,所以,还没登程,她就带著向往地说:“又可以喝到米酒了吧!”父亲不回答,只眼望著窗外,眯著眼笑。弟弟也兴奋地说:“我要去钓鱼!”

      到家的第一顿饭,姑姑便在桌上整齐地摆开蓝花碗,然后,小心翼翼地,向碗里一一倒上漫至碗口的米酒。她和弟弟,以及祖父、姑夫、父亲还有表哥表弟们,端坐在桌边。(客家人的规矩是男女不同桌,可她算贵客,自然就另当别论了!)等姑姑斟好了酒,祖父便领头端起酒碗。她赶忙屏气静息、专心致志地品尝了一口。家酿的米酒又温又醇,又软又润,香溢于唇齿。刚喝几口,姑姑就过来又给斟满。客家人是最热情的:客人的酒碗里,永远都该是满满的。谈笑之间,心悦之余,谁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喝了多少。到最后,还得一口气将满满一碗米酒一饮而尽,好酣然进入梦乡。

      第二天,她见到了昌明。小时候就是昌明领她姐弟爬山、摘野果、捉鱼。几年不见,昌明变了,变成了个有副宽肩膀、女孩子见了会不由自主有点害羞的年青人。他比她大两岁。弟弟见了他,就说要去捉鱼。昌明说,还是等傍晚吧,白天他要去插秧。她便赶紧回房去打扮,把头发梳得蓬蓬松松,扣上顶插花小白帽,穿上掐腰的淡紫碎花短摆连衣裙。一出来,弟弟就说:“你这样子,还去学插秧吗?”

      她没好气地回嘴说:“谁说要去学插秧?人家是去看插秧的!”

      昌明忍住笑,转身领他俩去了。

      到了田里,就见村子里很多人在插秧,很忙碌的模样。见他姐弟走过来,都直起腰,笑嘻嘻地一边观看一边打招呼。别人都是劳动装束,她那一身观光服显得很耀眼,她这才后悔不该这么穿。而且,还有虫子咬她腿,穿裙子太不明智了。可是,她却在心里想,谁让昌明在这里呢?我可不愿意再像小时候一样,穿得那么傻里傻气的。

      昌明脱了鞋,下到水田里去插秧。弟弟也“英勇”地甩了鞋,把裤子卷得高高的,跟著昌明下去,一边还得意地回头望望她。她只好站到一棵大柳树的树荫下,听知了声嘶力竭地叫唤,左看看,右瞧瞧。正觉得闷,就听见弟弟惊叫:“哎呀,蚂蟥!一条蚂蟥在我腿上!”她一听便开心得笑出了声!只见站在弟弟身后的一个瘦小的女孩,很快地在弟弟腿上拍了几下,大约蚂蟥就给拍掉了,弟弟这才恢复了神志。那小女孩正是他俩小时候的另一好玩伴,昌明的小妹梅梅。昌明就劝弟弟不要再留在水田里了,还是上去帮著扔稻秧好。弟弟便很快地爬上来,跑到堆著稻秧的地方,一捆捆地朝田里扔。她便也走过去,站到他身边调侃地问:“怎样?还说我呢!害怕了吧?”弟弟不理,自顾自用力地扔。她发现他的眼睛不时地总朝著梅梅扫过去,不禁会心一笑。

      大约早已去世的昌明的母亲长得很美,她的小孩都长得特别出色,在全村里没有一家人能相比。当然,在她看来,昌明又是他家中最出色的一个。不过,她也知道,弟弟并不这么认为。他是一定觉得梅梅才是最出色的。和梅梅相比,也许,她是该感到有点自愧不如吧。她已长到十七岁了,却还什么都不太会做,也很不勤快,睡懒觉,不叠被。梅梅却从七岁起就帮著做农活,家务事上更是巧手,并且,还会砍柴担柴。听父亲说,梅梅和大多数村里的女孩一样,只读完了小学三年级,就辍学了,以便全天学做各种活计。现在,里里外外的劳动,她都已经顶得上个大人。弟弟对梅梅很同情,他当时曾愤愤地说过:“怎么可以叫她辍学?”因为梅梅的原故,他常常看不起她这样的城里娇惯出来的女孩,说她,太幸运了,所以比较懒而且笨。她相信,弟弟如果长大了还这么想的话,一定会愿意娶梅梅做太太了。梅梅长得那么清秀,温柔和婉,瘦瘦纤纤,又有一双勤快的巧手,并且命运不幸,弟弟对她有爱也有怜,不是很理想的搭配吗?想到这里,她也盯著梅梅看起来。梅梅也意识到了,忙躲到她哥哥身后去。

      傍晚时,昌明便领了几个村里的少男少女和小孩们去附近的仙姑溪钓鱼。那是一条夹在两座青山之间,翻著白色浪花的溪流。溪水在浅处平滑如镜,清澈可见水底卵石。中流一些较大的礁石,在溪水流过时,激起白色的浪花。过去,她总是和几个小女孩一起,站在浅水滩上,将脸盆沉到水底,等一些小鱼游过来,再猛地将脸盆端起来。假如鱼还恰好在脸盆里,就可以慢慢地用手去捉。昌明他们现在却是拿著钓竿来的。她紧跟在他身边,表明她可不想再玩小时候脸盆捞鱼的傻游戏了。梅梅帮弟弟一起,找了一处好地方,就迫不及待地钓起来。别的人也都三三两两地找地方去了。昌明仍往前走。越走水越阔,山也越静。只听见哗哗的水流声。脚边,一些野花儿散著香。昌明终于停下来,开始默默地上鱼饵。一天以来,还是第一次,当他抬起头来时,他俩的目光碰在了一处。

      昌明轻声问:“你上大学了?”

  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  “在学什么?”

      “学英文。”

      “将来,你要出国去了?”

      “嗯,爸爸叫我要到美国去。”

      昌明转过头,甩了甩钓竿,将浮子甩进水里。她便趁势向他身边移了移,靠他很近。昌明没有挪动,由她靠过来。他从小就明白,她特别地喜欢他,依恋他,而他,也总是由著她。好一会儿,昌明才钓到条中等长度的。他装好鱼饵,把钓竿递到她手里。他俩就这样肩并肩地坐在一起,直钓到暮色阑珊。

      几天之后,父亲和姑夫要带他们去附近的紫金山。昌明等几个村里的年青人,也都想跟著去玩。大家都有那么点沾亲带故的关系,走在一处,很觉得亲热。山上四处流著清泉,彩色的蝴蝶绕著人飞舞,又有许多翠竹笔直参天。昌明仿佛知道所有草木花卉的名称特性,不时地指点,告诉她姐弟。弟弟听了性起,说他将来想学生物学,到时可以回来采标本。他们摘到一捧野莓子,又喝了几口山泉。按照父亲的说法,这山是座宝山,一定要喝上几口山上的水,才不枉来了一趟。

      两星期匆匆而过,父亲的假期到了,必须回去。临别前一天,村里凡沾上点亲故的,家家都来请他们去吃饭。当然,家家也都要斟上他们自家酿造的甜米酒。她和弟弟跟著父亲,一家家去吃一点,喝一口,道一声再见,头也有些晕了。而她的心情更多一层失落和惆怅,因为,就要离开昌明了。终于,他们走到了昌明家。梅梅正在灶间烧火。她那瘦伶伶的手臂,在向大炉灶里添柴禾。弟弟一见,就走过去要帮她。只见梅梅难过地低了头,火光映照著她清秀的脸盘,弟弟的眼里竟有一点泪光。

      昌明和他父亲站在堂屋里招呼客人。她默默地随父亲在桌边坐下,对主客之间的谈笑寒喧充耳不闻。昌明也坐下来,微笑著不时地聊几句。她看得出,他确实是长大了,已经是个成年人的沉著作派。而她不也已经十七岁了,是个大学生了吗?怎么还像小女孩似的,不懂得藏起自己的内心呢?这一顿饭,她什么也没吃。饭后,夜已深沉。父亲有了醉意,站不太稳,昌明和他哥哥便说要扶他们回去。她第一个一把抓住昌明,靠住他便不放手。

      走在田间小径上,只见远处围著的都是黑鸦鸦的无声的群山。小小山村,沐浴在银白色月光里。稻田中的水,反映出星星点点的光。她故意走得很慢,好让昌明和她落在最后。当他俩落后较远了,她便停下脚步,仔细地端详昌明。她看见他的眼睛,明亮得像两颗纯洁的星星。昌明也默默地端详她。猝然地,她用双手轻搂住他的脖子,在他的颊上印了一吻。昌明轻声说:“珊珊,你越变越好看了。将来结了婚,别忘了带你老公也回老家来看看!”随后,他用力握住她的手,拉着她快步地赶了上去。

      一晃,就有十几年过去了。弟弟、昌明、梅梅和她自己都早已各自结婚生子。对他们来说,人生开花的年龄久已过去。只是,那可爱的时刻,仍时时叫人难忘,而老家的米酒,也仍令她垂涎。弟弟有时给她写信,也说同样的话。大约昌明和梅梅,也还会常常想起他们一同年少的时光吧! 

离婚一二三

      徐仲建压制着愤怒,一边穿鞋,一边甩下冷箭似的一句:

      “忘恩负义!”

      丁雨被激怒了,猛一下从沙发上弹跳起来,用颤抖的声音问:

      “请你说清楚!我丁雨忘了你什么恩,负了你什么义?!”

      仲建穿好鞋,慢慢直起身,用冰一样的目光看着结婚两年的妻子,狠狠地说:

    “你自己心里明白!”

      “啪!”一声,他关了门,直奔停车位。丁雨从落地窗口眼看他猛一踩油门,一个急转弯,他俩新买的大红色轿车便一眨眼消失了踪影。丁雨无力地瘫坐回沙发里,抱起小枕头,“哇!”一声捂着脸哭出了声。她母亲一直都带着小华华躲在卧室里,这时才开门出来。仲建在家,她是绝不敢出来劝的。她已听怕他强加给她的罪名:挑拨是非!所以,他们小夫妻哪怕吵到要烧房子,她也不干预。再说,她的话也只能起到火上浇油的作用,只会勾出仲建更多看不起她丁家的眼神。

    丁雨是因为和仲建结婚才得以来美国的。两年前,经过五年奋斗的仲建,万事俱备,惟欠太太。五年战斗使他改变良多。想当初,他也曾有不顾一切,暗恋一位女生的经历,只想要默默向她奉献一颗心,别的都不在考虑之列。但那女孩却和别人定下了婚礼的日子。他带着受伤的心,恍然若悟,由台湾的叔父帮助担保,跑来了美国。起先,倒还常想那女孩,但没多久,奋然创业与和同道者竞争战果的刺激使他脱胎换骨变了个人。脑子里装满了成功者的标准:工资,要高水平;职业,要吃香;交际,要和成功人士。当然,最重要的,还须有位温顺听话却又精明强干的太太,能顶起半边天。这样,家庭收入会是双份,可于高尚住宅区置下崭新大房子,前院、后院、大草坪。最后,还要有个继承人儿子。这些标准像冲锋号角,时时吹在他耳边,催他奋进。拿到学位后,他开始一项项夺标,自信心便空前高涨起来。他相信,一切都可以按照他的设想,美满发生。

两年前,便到了他认为必须娶位太太的关口。这太太可要好好选,不能选个无用之材回来。四下寻一寻,发现有才干、上台面的,多数已名花有主。他想:也没什么了不起,回国去找,什么样优秀的人材找不到?于是,一番安排后,根据仲建所列各项标准,丁雨便成了仲建太太最佳候选人。她比他小两岁,未婚,上海一所名牌大学硕士毕业,所学专业乃流行畅销之计算机。长相俊秀而温顺,有双纤纤秀眼与江南少女的白皙。没有比丁雨更理想的人选了!仲建回国来,带上丁雨坐飞机住酒店拍婚照,三下五除二,两人便结为一对人人羡爱的理想伉俪。

丁雨一到美国,仲建就给她安排了边读书边等绿卡两件大事。所不巧的是,儿子提前诞生了,干扰了丁雨的读书进程。不过,他倒并不泄气,毕竟,是照他的如意算盘,生下了儿子。他立刻着手让母亲去办签证,好过来带孩子。谁料,偏没签出,不得已,这才叫丁雨母亲也去碰运气,偏巧就碰上了,只能让她来权且充职。

丁雨不用带孩子了,脱了身,便想重续学业。这时,绿卡办了下来。仲建兴奋地忙命令太太放弃学业,立刻找工作挣工资要紧。就是在这件事上,一直仿佛毫无主张的丁雨,提出了反对。

自从踏上美国的国土,丁雨就被一大串新的文化、规则和事物左右轰炸,外加语言尚有妨碍,真有点头晕目眩。仲建又总是冲在头里,给她各项指示,这里,这样,那里,那样,她只需照旨办事。丁雨想:初来乍到,自己不懂,有人指点倒也是好事。谁知仲建一天霸似一天,一点商量的余地也不留。就拿谁来带儿子这事来说,就丝毫未和她商讨,自说自话地请他母亲来。殊不知,丁雨对婆婆实无好感。

就在仲建回国结婚的短短几星期里,丁雨拜见了他父母姐妹。虽说他们也都一致赞同选择她这位候选人,却从眼神态度上流露出一股对她的不屑,做出种种高高在上的姿态来。要不是仲建本人表现出十分的兴奋和满足,对她热情呵护备至,很舍得为她花钱,婚礼、“蜜周”样样高水准,使她感到备受宠爱,她是不会进他徐家门的。她丁雨是什么人?响当当名牌大学的美貌才女!他们有什么资格看不起她?她愿意嫁给仲建可是他徐家的福气呢。要她再年青几岁,那会儿,还不定看得上仲建这档次的。

这天晚上,丁雨和仲建第一次斗嘴。丁雨说:

    “我想拿到博士再找工作。现在家里也不缺钱,我又有奖学金。”

  “你怎么还不开窍?难道我没告诉你博士出来不一定多赚钱?”

     “可我读书一直很好,也喜欢读,过去一直是想拿博士的。”

     “不行!你没看别人和我一起来的,都在买房子了吗?没有双工资,买什么房子?现在又生了儿子,你不为我想,总该为儿子想吧!人家小孩生下来,都住大房子了!”

     “那也不一定找得到!”丁雨有点理亏,声音小了下去。

     “你倒比我还了解行情了?计算机现在这么红,你有学位有绿卡,怎么会找不到?你不想听我的是真的!”

    仲建气哼哼地说,眼角不由得就瞟向了丁雨母亲。那潜台词当然就是:看你教出来的木鱼脑袋女儿!丁雨母亲也明白他的心思,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,转身抱着华华进卧室去。她知道,女儿欠了他的情,她丁家一家人也都连带欠下了,永辈子也还不清了吧。

这场争辩略争了两个回合,丁雨觉得自己应该让步。于是,由仲建主动为她充当寻职代理,备下履历,又调理她面见时如何对答表现。果不其然,丁雨顺利找到了理想工作,工资与仲建不相上下。仲建沾沾自喜,以功臣自居,认为丁雨欠他的,可不是一点两点!当她美人迟暮之时,他携她平步青云来到美国不算,还迅速给了她一张万人求之不得的绿卡,现在,又帮她找来了高水准的职业工作。这一切,他自己可是经历了千辛万苦,花了很长时间才得到的。丁雨却在短短的两年里,唾手得了,还没算有一年在生孩子。

仲建没想到的,是丁雨工作后,不但没有原先那么顺从,且不指望她有所感激,反倒态度一日强似一日。丁雨母亲签证到期,该回去了。丁雨却不同意让仲建母亲来。她说:“我和她处不好。到时吵架,她又没有地方去,躲都没处躲!”仲建看她长得依旧是那么白皙温柔,口气竟是很有主张的,这才一惊:原来太太根本就不是她外表所表现的!事后,他曾以此谴责丁雨,丁雨这样回答了他:“你是要得马儿跑,又要马儿不吃草,可能吗?”倒也问得他哑口无言。

就这样,他俩之间的冷战一天天扩张开来。各持一见,都气得鼓鼓的,要爆炸。仲建想的是:好哇,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女人!心毒手辣,从我这里拿到了一切,现在神气了,就把我丢一边去了,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女人!还有你妈,一定是她在背后调唆,我看见她就来气!丁雨则想的是:我是你太太,我把我少女的一切都给了你,你还来和我说什么忘恩负义!结婚没几天,就怀孕十月,为你辛辛苦苦生下了继承人,又为了这个家,放弃了博士梦,早早去挣钱,你凭什么眼睛长到额头上去?真是的,钱又不比你少挣一分,你有什么了不起?而且,我妈在家做那么多家务,饭送到你手上,你还敢给她脸色看。还想让我请你妈来呢?我偏就不让她进门!

终于到了一天,两人都意识到,冷战已将他们的心彻底冷却了。华华没有人带,给丁雨母亲带回了国。儿子不在了,两人肆无忌惮,格外互不理睬。丁雨觉得心已伤透,恩断义绝,便悄悄搬走,留下一纸要求离婚的信。而这要求无疑是更沉重的一击,使仲建不但怨怒,并且仇恨了。这便是他辛辛苦苦营造成功之梦的结局吗?

空荡荡的房间,只剩了几片碎纸在地上。墙壁上留有挂过他俩结婚照的小钉子。仲建也搬走了,带着对丁雨的一万个诅咒。华华留在了国内,再来时,是和父亲住,还是和母亲住呢?

芳璎

芳璎没结婚就有儿子了,四岁半,叫大卫。

当时,她和也从上海来的留学生许彪同居。就在许彪转学到加州去,之后又杳无音讯,她发现自己怀孕了。她没哭哭啼啼去找他。只自个儿哭了个翻天覆地。随后,还是鼓起勇气,拼命找工作。当时美国经济还未滑坡,两个月内她便在城郊一家保险公司找到了个初级职位。于是,她把退休在家的妈妈接来,帮忙她生下了儿子。

这三四年来,她经历了风风雨雨。陆续有朋友给她介绍,只是都没成。中国人大多嫌她有小孩,老美她觉得难有思想沟通。回国找也有顾虑。找个有能耐的,来后羽翼一丰怕就要走人。这样的案例已听到不少。但找个没本事的,来了以后要她供养,负担反重了。她妈妈来帮忙时最让她头痛的就是唠叨没完:怎么还没找到?同事里有没有?同乡会里有没有?同学会里有没有?工程师协会有没有?教会里有没有?晚会上碰到的某某某结婚了吗?有谁离婚了吗?真显得急不可耐要推销掉她。她实在烦不过,熬到大卫上幼儿园了,她就请妈妈回国牵红线去吧。一回回的失败使芳璎逐渐对婚事不再抱希望,想这辈子不结婚也罢,总比将就的好,再说了,她已三十有六,还是儿子最重要。于是,她就不找了,甚至很少去参加联谊聚会,也不和人多来往,安安静静就守著大卫过日子。去年,手头存了点钱,想儿子长大,喜欢跑动,该买下房子,有后院的,好有地方玩耍跑跳。在公司就近的较便宜的住宅区挑了挑,就买下一家四十年旧的老平房。房子虽旧,她看中的是它大大的后院。院子里种了几丛红色蔷薇,并两棵苹果树,招人喜爱。

就在她搬家后第一个星期天,她发现在她的后院对面,住的也是个中国人,并且,年龄不老也不小,并且,是个男的。当时,她在院子里给儿子搭秋千架,正累得半死。大卫忽然跑来,抱住她的手臂。她顺著孩子的目光望去,看见对面的中国人邻居正逗大卫做鬼脸。她微微红了脸,忙教大卫和他打招呼。那人便走过来,和大卫逗趣了几句,便自我介绍,叫陈文,台湾来的,好不好让他来帮忙一起搭秋千架?她忙道了谢,就请他动手。她本以为这秋千架很容易搭,谁知众多零部件要一一配搭,并不简单。他俩一同钻研图纸,花了三小时,才搭牢靠了。

从那以后,每当她吃了晚饭,带大卫在后院打秋千,陈文便常会出来牵狗散步。两家的后院连在一起,并无围栏,对面对,家里的情形容易看见。芳璎终於断定他家里只有他一人,外加他的狗费费。大卫只要见到费费出来,就不要玩秋千,要和费费玩。于是,她和陈文便不由自主地被抛在了一旁聊天。原来他是软件设计师,并且是为许多公司咨询,为了省税和投资,虽然单身也买了座大房子住。她当然没好意思问为什么到现在还是单身,或他多大年纪了。她暗自希望他比她能大两岁。不得不承认,她对他的一切很想多了解一些。

一天,她正在厨房里做饭,不时抬头从小窗口望望对面。不久,他果然回来了,但带了个女的回来。她的心不由得一沉,赶紧将百叶窗放下来。那天傍晚,她没有领大卫到后院去玩,一直待在屋里放儿童录像片恐龙巴尼给大卫看。大卫看得津津有味的,她自己抱个小枕头,闷闷不乐地痴想了半天。唉,她长叹一声,终於对自己说,有什么好多想的呢?赶快打消这念头,人家当然本来就有女朋友的。人家毕竟对自己很不错的,常主动帮点忙,对大卫尤其热情,这么好的邻居,自己该为人家的好事高兴才对。再碰上陈文时,她就以大姐的口吻问起他的女朋友来。陈文说,他们交往已有些时日了,她也做计算机这一行,也从台湾来,有二十六岁。芳璎赶紧热心地说,你一个人也挺可怜的,应该赶快结婚安个家,生个小孩,将来和我们大卫一起玩。他不置可否,只微笑作答。

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安然而过。虽然,她明知道不应当,却仍忍不住时时偷眼看他在做什么。见他有时看电视,或坐在阳台上看杂志,喝啤酒,或有时拿个话筒唱卡拉OK。女友一般每星期来一到两次。开始总留下过夜,但后来渐渐到晚就走了。陈文爱运动,常夜间跑步、打太极拳。芳璎哄大卫睡下时,总默默地透过窗帘看他运动,仿佛也算有个人陪陪自己。

一个星期六的晚上,陈文直到夜深还没回来。她平常总要等他回来才安心睡去的,怎么今晚过了午夜,他还没回来呢?是去他女友处过夜吗?她无情无绪地盥洗完毕,换好睡袍,怅然倒在床上。正要朦胧睡去,忽听见沙沙的水声,在夜深人静中显得格外清晰。下雨了吗?不,一片月牙儿正在天上眨著眼呢。她猛想起今天给后院的草坪浇水,竟忘了关水了。忙起身出门去,也没穿鞋,赤脚踩在草坪上。刚转过墙角,猛看见水龙头那边有个黑影子蹲著,把她吓了一大跳,几乎尖叫出来。水‘忽’地一下关了。那黑影站直了身,她这才看清原来正是陈文。他已经回来了。他也看见了她,便缓缓走过来。她闻见他身上有股酒味,外出的衣服分明还没来得及换。他一边打量她,一边轻声说:“我刚回来,看见你忘关水了,过来帮你关的。吓著你了吗?”

“噢,没、没,谢谢你,我忘记了,刚刚想起来,”她结结巴巴的。

他又向前迈了一步,更加轻声地说:“我把水管都卷好了。”

他们在黑暗中相互呆望著。

天上原本就只有一抹小小月牙,这会儿仿佛也给云遮去了。夜色显得浓浓的,混合著青草的气味。她想往回走,脚却不听使唤,象给钉子钉住了。忽然,他呢喃地说:“睡袍很美。”她这才醒过来,忙含羞转身,却被他拽住。她急切地在他眼中搜寻:是什么意思?他缓缓抱紧了她,一边吻她披散的长发。她只觉得全身的血凝住了。他们在黑暗中拥抱著,直到她忽然有了勇气,抽身跑了。

她不能肯定他究竟是什么意思。是在轻薄她吗?或是欺她孤身一人软弱无依?她不敢再开通向后院的玻璃门,几次大卫吵嚷要到后院去玩,她都不答应。她开车带大卫到夜商场的玩具店去逛。她实在羞于再见他。她把所有朝向后院的百叶窗都垂放下来,命令自己再不许偷看。

到了下个周末,星期五的晚上,陈文来访了。他是从正门按门铃进来的,手里捧了玫瑰,拎一盒苹果派。她不能拒他于门外。他进门就抱了大卫一起看恐龙巴尼的载歌载舞。看了一阵,就对大卫亲昵地说:“大卫,你乖乖一人看巴尼,UNCLE 要和妈妈说话。明天UNCLE 带你到动物园玩。”大卫欢呼一声,顺从地从他身上爬下来。陈文便如这家里的主人似的,示意芳璎一同到她放著计算机的书房去。陈文说:“你做我的女朋友吧。”

她一怔,回说:“你原来的女朋友比我条件好,又没小孩,又年轻。我不如她。”

陈文答道:“有小孩很不好吗?我就顶喜欢大卫。太年轻的女孩和我有代沟的。我已经和她断了。”

“你不要因为可怜我们。我和大卫就两个人还算过得很好的,不缺什么。”她傲气地昂著头。

“其实,要说可怜你们,我看大卫在家没个男子汉做榜样,对他的成长不利,是有那么一点。”陈文调皮地一笑,“不过,更多地,我是可怜我自己。你不也说我一个人挺可怜的?算我们同病相怜吧。我觉得你这人好实在,好本分,又有自尊心,我喜欢。”

他边说边伸手拉住了她的手,放低声音说:“还有,那天晚上,你难道没感觉?”

她的脸霎时红了,目光柔柔地看定他诚恳的脸,仿佛想判定他是不是在说实话。良久,她才低了头,笑著咬了咬嘴唇。陈文就势欠身过去吻她。

芳璎就这样在三五个月内说结婚就结婚了。

湘华餐厅

      好容易,熬到了允许转学的暑假。学费已用完,求学梦几成泡影。她将颓唐失落的自己归归拢,想:还是换个地方吧。转学实用点的专业,也不用找名校了,随便哪所大学,能有学位就行。反正不能打退堂鼓。既已来了美国,就要有点背水一战的勇气。她很快联系了一所纽约的末流大学,报了计算机系,将研究生入学成绩寄去,便录取了。登上灰狗长途车,她拎了皮箱就去纽约。到达时正是傍晚,赶紧买份中文报纸,找到几所打工介绍所的电话号码,立即打电话。有个广东女人回说立刻就可去见面。

      乘车来到中国城,穿过各式霓虹灯的闪烁,摸索著上了一座灰暗的楼。只见里面烟雾腾腾,有人正蹲在地上抽烟。在他们的瞪视下,她快步走去找那广东女人,小声说,身上没钱付八十美元的介绍费。那女人一句话没说,就拨电话给要雇人的老板,那边就答应先给垫著,以后从工钱里扣。那女人三下五除二给写了乘车路线,说老板名叫马克,会来车站接她。

      她便去了座落在与纽约相邻的新泽西州的湘华餐厅。乘车过华盛顿大桥时,她边看桥上闪烁的灯景,边在心里自我告诫:“这次,可一定要给所有人一个好印象! ”然而,那些中餐馆师傅和老板们的面貌一浮现在她脑海中,她还是忍不住觉得有点不寒而栗。要是再遇上个有“虐待癖”的粗俗的老板或大师傅,可怎么办呢?要面对这样的人还能心平如水,真要有极深的涵养。她不禁心一沉,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  到了车站,她领好行李,站到门口去等。湘华餐厅会给她住宿的地方,饭也包了。她在心里七上八下地打鼓。她实在怕和餐馆里的人打交道,可她没工卡,就不能不依靠他们给她挣钱的机会。她不够精明能干,手不巧,又不喜讨好人,常常不免当了烦人枯燥的中餐馆里人人皆需的“出气筒”。每想到此,她的心就会猛地抽紧,眼泪几乎就要到眼里来。无人独处时,她总是带上耳机,狂听摇滚。那明快的节奏可以鼓舞她。她不断地对自己说:艾云呀艾云,你一定要坚持住!

      一辆白色丰田开到她面前停下,里面走出个大约四十出头的人,穿件白衬衣,打领带,头发剪得很齐。他轻声问:“是艾云吧?我是马克。”她忙点头,一边打量他一眼。没想到他倒挺文雅的,不像那种夫妻老婆店里兼掌勺的老板。他下车来替她提了行李,招呼她上车。她保持沉默,绷著脸,正襟危坐地只向前看。马克也沉默了一阵,才问:“留学生?”

  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  “英语还好吗?”

      “还可以。”

      “过去做过吗?”

  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  这最后一句,她答得很轻,因为严格来说,其实她只做过送水和擦桌子,没有点过菜。已经是晚上十点多,湘华餐厅已关门。马克问需不需要弄点吃的,她坚持说一点都不饿。马克便不多话,直接送她去宿舍。

      宿舍在一幢公寓的二楼,离店里只五分钟路。马克按了门铃,上到二楼,来开门的是个和她年龄相仿的女孩。

      “嗨,这么快就接来啦! 怎么样,我们这位老板很独特吧,亲自为你拎皮箱噢! ”

      马克竟显得有点不好意思。那女孩让他们进来,一边自我介绍:“我叫雪瑞,你呢?”她忙报了姓名。马克放下箱子,眼皮也不抬,简单地说:“雪瑞,你带她见见师傅们,明天也带她做事吧。BYE!”说完,就逃跑似地走了。雪瑞穿著敞胸的白睡衣,跟在他身后,把门锁好,反过身来,朝她做了个鬼脸。她也不由地对她亲热地笑笑。一扇半掩的卧房门里有人在朝她们看。雪瑞便拉了她的手,一脚踢开那扇半掩的门,朝里大声说:“喂,吴师傅,暂停暂停! 新来了小姐,叫艾云。”房间里三位年纪不等的男子,坐在各自的铺位上。电视机屏幕上现出杂乱的雪花。雪瑞对她说:“呐,这是吴师傅,他是抓码的,张师傅,是油锅,小蔡师傅,是打杂的。”她忙向他们殷勤笑著点头问好。他们也嘿嘿笑著算打了招呼。不知为什么,她觉得他们好像比她过去打工地方的师傅们要好些。也许,事前做的那一番心理准备奏效了,现在看他们,比较容易接受,也未可知。

      雪瑞“啪”一声给他们关了门,就帮她一起往另一间房拖皮箱, 又悄声对她耳语说:“小心别靠近他们那儿,保不准在看什么片子的。”她感激地点点头,庆幸有雪瑞在这里陪自己。她俩的卧室和男师傅那边一样,也没有床,只有两张床垫,房间小,拼在一起,边上有张桌子和椅子。雪瑞说:“你睡里面,行吗?”

      “行。”她立刻便铺床。雪瑞坐在椅子上,翘起二郎腿,用指甲刀磨指甲。艾云理好了,便去洗澡。浴室和三位男师傅共用,不干净,她小心翼翼地尽量不碰任何东西,匆匆淋了浴,换睡衣出来。住在这里总觉得怪怪的,有三个陌生的大男人就住在贴隔壁,还要共用洗手间。她尽力抑制住难受,再次告诫自己:“艾云呀,你又来了,千万别管那么多,只当他们不存在。”

      回到卧室,就见雪瑞已躺到铺上,倚墙而坐,正翻看一本书。她便吹头发。只听雪瑞随意地问:“你学什么的?”

      “我......”她一时不知该说过去的专业还是即将学的专业,犹豫片刻才说:“学文学的。”

      “文学?那能找到工作吗?”

      “很难吧,所以我下学期要转计算机专业了,好找一点。”

      “嗯,这还差不多。我也一样,本来学教育的,现在也改MBA了。你来美国几年了?”

      “刚一年。你呢?”

      “三年啦。开始拿了教育系的奖学金,浪费了两年,毕业找不到工作,这才转过弯来,还是自己打工交钱读MBA 的好。”

      她吹干头发,便迅速躺下,盖好毛巾被。真觉得好累、好累。两天奔走,心里经历了许多的曲折,而现在,她正像一艘无力的小船,漂到这完全陌生的环境里,不知会有什么在前面等著她。然而,不论是什么在等著她,她都下决心要把自己的小船撑下去,像那首她很爱听的迎著逆风奔跑的歌所唱的,我们年青而自由,迎著逆风奔跑,迎著逆风奔跑。在这歌的旋律中,她沉沉入睡了。

      第二天,到九点多才醒。睁眼一看,阳光已从百叶窗帷的缝隙洒了进来。宿舍里静悄悄的,师傅们和雪瑞都还没起。雪瑞的被子踢开了,玉体横陈。她忙避开目光,顺手替她拉上被子。雪瑞给她一动,也醒了,睁开一双漂亮的凤眼。她俩一同漱洗好,打扮停当。雪瑞借了件小黑围兜给她。师傅们也起来了,简单抹了脸,就下楼去店里。才走进湘华餐厅的前厅,就看见另有一位三十几岁的青年在铺桌布、放刀叉。原来,他叫杰夫,上海人,是马克的远亲。他新近移民来美,带了妻儿一起来的。妻儿都住在纽约市里。他每晚下工后就乘车回纽约家里。他不多话,倒很肯帮忙,处处示范给她看。不一会,马克也来了,还来了个送外卖的澳洲人,叫吉尔。吉尔一来,她就看出他和雪瑞打情骂俏的,关系不一般。

      吃午饭的客人陆续来了。一下子,大家都穿梭起来。马克既是老板,又是管帐和领位,忙忙碌碌的。她的心情既兴奋又紧张,生怕自己不会做,露出马脚来,会不会第一天就被“炒鱿鱼”。正想著,马克给她领来了第一桌客人,是两位男青年,容易招待。他们一人点一碗汤,一道菜。她将云吞汤和菜名写在单上,送进厨房去,又出来接第二桌。过了一会,她进厨房想去看云吞汤好了没,忽见马克来问:“你那桌客人问云吞汤好了没。”她忙解释说:“师傅还没做好呢。”马克一听,愣了一下,便自己拿了两个小碗,跑去掀开一口大锅,用勺子盛出四只云吞来,将勺子放在热水盆里搁住,然后又在小碗里加上鸡汤葱花等作料,再将热好的云吞每两只向碗里各一倒,递给她说:“师傅做好了!”

      她羞红了脸,僵著。原来这样的开胃汤总是招待自己做的,并不是一道菜。连这也不知道,分明是没有做过。

      马克微微一笑,说:“还要我送过去吗?算啦,多跟雪瑞学学就是了。”她这才缓过气来,小心地捧出去。

      中午的忙碌一阵旋风似地过去了,大家松口气,围在桌边吃午饭。饭菜做得很可口,她吃得好香。吃了饭,三位招待收拾了残局。雪瑞同吉尔出去了。马克也走开了。只杰夫领著她折餐巾、放刀叉、帮厨房摘菜。大厨李师傅也出来坐到厅里来喝茶。他和马克家是老乡,都是宁波人。马克对他恭敬有加,因为掌厨的对餐馆来说就像军队里的将军一样。他在此地已建立家庭,买了房子,给女儿学钢琴,一一地向她夸他女儿聪明会读书。他看来很厚道,又爱子女,又不说粗话,还不吸烟。她简直对他产生了感激之情:怪道这家店的师傅们显得比较礼貌呢,一定是他的好榜样。大多别的店一般常是粗话咒骂声不断。她感到心情愉快。这湘华餐厅的人好像比较喜欢她,没人骂她,当然也可能因为她自己也对厨房里的人态度殷勤了点。有一次她弄错了菜,李师傅没有说她什么,马克也算了,没叫她赔。

      她就主动和杰夫聊天,得知他的心情也很压抑。他说,像他这年龄,都奔四十了,来美国实在没意思,还不是为了儿子的前途,才硬了头皮来。他太太每晚等他回去都要哭半天,说在这里,两人都没个象样的职业,给人端盘送水当招待,过去在国内,好歹也在国家正式的技术部门工作,有头有脸的。唉,真不知道为什么要来! 她破天荒第一次比较乐观地开导别人,鼓励杰夫说,会有机会的,等英语学好了,就好多了,他又已经有绿卡了,很多门会给他开的。谈吐之间,她真对自己很惊讶,自己向来也都是唉声叹气、怨这怨那的。看来,人都要经历这么个适应的过程。

      当晚,客人晚餐结束,三位招待在一起数点小费。虽然很累,却为一天所得而开心,边一起围桌吃晚饭边说笑。他们打工是所谓的“共产”,即一天下来大家把所有小费集中起来平分。她起先不肯要和大家一样多,但杰夫和雪瑞都劝她收下,说大家都一样在艰难中,还是同舟共济吧。她这才收下。回宿舍的路上,雪瑞悄悄对她说:“大家都喜欢你,你知道为什么?”

      “为什么?”她有所期待地问。

      “因为你人老实,小费拿了一分不少都送到盒子里去,而且,很好说话。嗯,我看得出来,你是个实心眼,看到你,倒叫我想起个人来。”

      “谁呀?”

      “来美国前的男朋友。唉,人都离老远了,他说不定已经结婚了吧。干吗还想他?我这人可真无聊!”她感伤地摇摇头,仿佛想摇落对过去的美好记忆。她忙替她岔开话题:“哎,雪瑞,我想把我的钱都存在店里,等走的时候再拿,你觉得马克这人靠得住吗?”

      “马克这人可好了,老实得很,应该没事。你干吗老跟他那么紧张?多和他说说话嘛! 你知道吗,他过去也是个化学系的博士生呢!”

      “真的?”她这一惊可真吃了不小。从来也没想过读了长年累月的博士居然最后也开餐馆。

      雪瑞仰起头,甩了甩长头发,看著天上的月亮,“格格”笑了一声,说:“看你,真傻得可以! 像从天上掉下来的,什么也不知道。这有什么好奇怪的,开餐馆不挺好的?你以后自己问他吧,他还有更离奇的故事呢,我听李师傅透露过两句。”

      她俩边说边开门进了宿舍。临睡前,灭了灯,雪瑞略犹豫了一下,问道:“吉尔是我在这儿的男朋友。明天星期六,晚上我想和他在这里,你能让我一下吗?”

      “行。我坐到客厅里看书好了。”她很干脆地说,自己倒觉得不好意思,忙侧头朝著墙壁。雪瑞却一把扳过她的肩,在窗帷透过的月光里,眼睛明亮地说:“够朋友! 谢谢!”

      第二天晚上,雪瑞果然等隔壁师傅们关好门开始放录像时,让吉尔溜进来。她礼貌地对吉尔点点头,便迅速坐到客厅里去。吉尔皮肤黝黑,眼睛又凹又大,有种动人的性感之处,尤其嘴唇和下巴。她戴上耳机,调高音量,听著疯狂的摇滚,一边看书。看了一阵,觉得实在闷得慌,忙开了门,跑到楼下的小花圃边上,也顾不得怕不安全,一人在月色下站著看花。直到吉尔下楼来,才又上去。只见雪瑞双眼明亮,两颊晕红,刚冲了澡,一边梳著长头发一边自得地笑著。她不敢直视她,拿了衣服赶紧进了洗手间。

      日子一天天过去,她已变成了真正熟练的女招待。马克一直都对她很热心,但她总是保持著该有的距离。她对雪瑞说:“老板还是要像老板的样子比较好。”雪瑞神秘地一笑:“可别忘了,单身的老板就不一样了。”她俩现在已是十分要好的姐妹,常在一起说悄悄话。这天,下了工,马克突然叫住她,问:“艾云,你想不想去看看曼哈顿的夜景?从我们新泽西这边看过去,景色最好看。”她还没答话,雪瑞就说:“当然去了! 艾云,你到东部来了一次还没出去玩过呢! 去去去,肯定去! 喂,马克,你是开你那部老丰田呢还是开你的敞蓬车?”

      “你说吧!”马克低头笑说。

      “那还用说?当然是开敞蓬车! 你成天闷在餐馆里,难道出去兜兜风,还舍不得开好车呀! 真的,你带艾云去玩玩吧,我看她一个人真可怜!”

      她便默默地点了点头。她看见雪瑞对她顽皮地做鬼脸,便也对她撇了撇嘴。她知道,待会儿,她肯定要约吉尔。马克带上她,换上了他的红色敞蓬车,边开边说:“我们上高速公路去开快车去,怎么样?”她含笑看著他,点点头。他在她的注视下,像常常在雪瑞面前似的,也有了点羞涩,慌忙地转开了目光。他们上了高速公路,加快速度,风将他们的头发吹得飘飘的,显得和平常在店里很不一样,很年青而又意气风发的。疯了好一阵,才下了高速,开向河边去,在一处无人的岸边下了车。

      只见对岸点点灯火汇集成一片灯海,倒映河中,泛著微波荡漾。曼哈顿的夜景确实挺迷人。马克眺望远处,幽幽地问:“艾云,你愿不愿意听听我的故事?”

      她没有立刻回答,迟疑片刻,才很平淡地说:“当然啦。雪瑞告诉过我,你过去是化学系的博士生,有一段很离奇的经历。她弄得神秘兮兮的,我一直都很想听你说说呢。”

      “离奇是谈不上的,而且,你听过以后,也别告诉别人,特别是雪瑞。什么事告诉了她就等于上了新闻台了,”他显得神情忧郁,“我在密执安大学读博士的时候,导师也是我们中国人。他是个工作狂,没日没夜地泡在实验室里,家里有事要办,常叫我和别的研究生替他做。我就这样认识了他的太太伊凤。伊凤长得很出众,很有点雪瑞的那种风格,但比雪瑞还要漂亮,她总是向我抱怨导师不回家。没多久,她开始打电话和我约会。起先,我知道她只是要我陪她散散心,也没很认真,但后来,我就没她不行了。过了几个月,我的论文一点进展也没有,导师在实验室也总见不到我这个人。他很生气,找我谈话,问我都到哪儿去了。我看著他,觉得实在是有愧。他是个有名的大教授,反倒天天扑在实验室钻研,而我这个学生,倒整天在外面瞎混,实验室里不照面,又还是在和他的太太约会。我真是太糟糕了。一阵冲动之下,我就告诉了他实话。当然,就跟不了他了,得换导师。可换了以后,我就好像再也没有对做论文感兴趣了。恰好那时我妈去世,留了点遗产给我,我就找了李师傅来,开了湘华餐厅。”

      她起先还有点戒备,但听著听著,不禁被吸引住了,等他说完,忙同情地问:“你和伊凤后来怎样了呢?”

      “后来,后来才知道,伊凤就是这么个人,哪会和我认真的?今天和我亲热,明天就可以当作不认识。她后来反说是我勾引她的。”

      他俩都沉默了,一同回味著马克的年青时光。好一会儿,马克才叹了口气:“伊凤以后,我就没有交过女朋友。你也看到了,在餐馆做,很难接触到好女孩。”他略停了停,仿佛鼓了鼓勇气,又说:“艾云,我真高兴这次你到我这里来打工。你知道吗?你和雪瑞最大的不同就是你很洁身自好,身上还有很多的书卷味。”

      她没敢转过脸去面对他,只紧张地保持著眺望对岸的姿势。马克见她不说话,便进一步鼓励说:“你一个人到美国来,吃了不少苦吧?你这样的女孩,真应该生活在优雅的环境里,读读书,弄弄琴棋书画什么的,那有多好。我也很烦开餐馆了,真想把它关了,做点别的有意思的事。我现在也有这个经济能力了。”

      她想,不能再等他往下说了,便鼓足勇气,轻声说:“马克,我们回去吧,好吗?以后我们也许还会有机会,到那时再谈吧,今天我已经很累了。”

      马克注视著她,仿佛想挖掘出原因。半晌,才神情忧郁地点点头。

      一进门,雪瑞就显出一付很想知道的样子。她面带倦容,忙打断她,说:“太累了,我不想谈,只想睡觉。”雪瑞只好不问。她脑海里交替出现著马克和伊凤的故事,以及马克那没有机会说出来的诱人请求,心里真像是打翻了五味瓶,说不上是酸还是辣。

      暑假很快就要结束。她必须提前一礼拜去纽约,因为新去那所大学,有诸多事务要安排。杰夫让她先住到他太太那里,一边慢慢找便宜的住房。李师傅送她些旧的日用品。她从马克那里取了她积攒下的所有薪水,学费已够,并还有些生活费。她定在星期一餐馆休息那天走。临别,她和雪瑞都含了眼泪,紧紧拥抱在一起。雪瑞下星期也要回密苏里了。这两天,她和吉尔天天都你浓我浓,难舍难分。他俩知道,一旦分别,恐怕再难在生活的轨道上相遇了。马克进来替她搬箱子。雪瑞笑著推她一把,说:“好啦,看你拽得! 又要老板接又要老板送的! BYE-BYE 喽,艾云! ”

      马克送她来到汽车站。一切就绪,排队等车时,他才开口说:“艾云,你自己多保重。一个人在外面要处处小心,对人要多留个心眼,千万别上人家的当,别太实在了。”

      看他语重心长的样子,她的心不禁一颤。眼望著他宽阔的肩膀,有点阴郁的表情,她忽然觉得好惆怅、好惆怅。她将要去纽约面对的,该不该说是一片无边无际翻滚著波浪的大海呢?而马克和他那亲切助人的湘华餐厅,也许本可以是她的一座安全岛吧。她几乎有了一丝丝动摇。然而,她还是悄悄在心里告诫自己:“船,哪怕再单薄,总还该朝著自己认定的方向用力地撑下去。有些原则是无论多艰难都不应轻言放弃的。也许,有那么一天,我还会回来看看,谁知道呢?但不是现在,不,不是现在。”

      马克向她伸出手来告别:“把我当个朋友吗?”他的表情专注而热烈。

      她轻握住他的手,也注视著他:“当然。马克,谢谢你在我最艰难的时候这么照顾我这个打工的,真的,谢谢你! 我会永远都记得你和湘华餐厅的。”

      检票员“哗”地一声拉开了站门,开始检票了。排队的人们拥挤著,缓缓向前移动,带著她,走了。